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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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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速查嚴辦囤積貨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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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物資照片 (2)

連江地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速查嚴辦囤積貨物

臺灣高等檢察署鑒於近日疫情升溫,出現有民眾搶購囤積物資情況,指示各地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依法速查嚴辦。本署隨即整合防疫處理小組、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將警、調、海巡、岸巡、查緝隊、憲兵隊、移民署專勤隊、航警、關務、連江縣政府消費者保護、衛生福利局、產業發展處工商科等單位,整合為一平台,緊密聯繫各單位,將配合地區稽查狀況,強化囤積物資、哄抬物價及傳遞假訊息等違法行為之查處。

本署張檢察長介欽自109313日接篆視事後,陸續拜會劉縣長增應、張議長永江、馬祖防衛指揮部章指揮官元勳、連江縣警察局廖局長恆裕、馬祖調查站歐陽主任泓,再三強調本署對於防疫及囤積居奇等相關刑事案件之重視,並將與各機關密切配合,發揮同島一命的精神,達到防疫優先、民眾安心之目標,張檢察長並利用假日率主任檢察官,偕同縣警局廖局長、刑警隊廖隊長走訪南竿鄉購物商場、便利商店,實地瞭解防疫、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形。

目前連江地區民生物資充沛,並無匱乏之虞,本署提醒民眾切勿搶購囤積貨物,對於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之罰金,防疫物資包括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N95口罩、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藥用酒精、防疫清潔用酒精、領有藥品許可證之乾洗手、額溫槍。另外對於其他有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須的飲食物品,或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開貨品販運,或有意圖影響前開貨品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等行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皆屬刑事違法行為。

本署堅信馬祖地區民眾,值此疫情,更能展現同島一命之精神,同心全力防疫,以杜防疫缺口,守護全民健康,同時呼籲切勿以身試法,本署及相關單位將予速查嚴辦,重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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