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職介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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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我國為落實保護犯罪被害人,於民國(下同)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制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於同年十月一日公佈施行;法務部亦分別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及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訂頒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
依犯罪被害人護法規定,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財團法人,受法務部指揮監督,本會即於八十八年四月一日成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連江辦事處,由檢察長兼任主任,目前由書記官長陳德晶兼任執行祕書,工友曹玉琴兼任會計祕書,觀護毐品助理員陳沐詠兼任總務祕書,並遴聘林柏忠,張良才,陳天寶,王建華,吳建忠等五人擔任本分會保護志工,協助推展會務。辦公地址位於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連江縣境(馬祖地區)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重傷害者本人保護工作。透過政府與民間團體結合社區建立保護網路,提供犯罪被害人協助與撫平傷痛,重建生活,維護社會安全福祉。
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法務部法保字第○九二一○○一四七號函修正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本分會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成立,原設連江檢察官辦公室之本會福建連江辦事處,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名稱調整為本會連江分會。由檢察長暫兼任主任委員乙職,本分會另聘林慶官為主任委員,並於九十三年四月一日移交,檢察長轉為榮譽主任委員。
林主任委員上任即依組織章程,遴聘林爾平,曾林官,曹以標,陳金鳳,王敦發,陳高玲,曹丞君,王淑佩等八人為委員,協助處理會務。
本分會遴聘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共計五人,保護志工協助本會於轄區內之犯罪被害事件進行訪視慰問,法律協助等保護工作。
‧宗旨
本會秉持人溺己溺精神,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被害或其遺屬,解決其困境,撫平傷痛,重建生活,維護祥和社會福祉為宗旨。
‧組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