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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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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及反詐騙宣導」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辦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31
  • 資料點閱次數: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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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及反詐騙宣導」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辦法

配合114年度犯罪被害保護週及反詐騙宣導,加強社會對犯罪被害保護及婦幼保護及網路詐騙的認識,本署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連江分會特別針對以上主題舉辦有獎徵答活動。

一、活動方式:請至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外網填寫,全數答對者在網站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與聯繫方式,即可參加抽獎活動。參加活動者須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及電話等資料(填寫資料不得偽、冒用,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以為主辦單位抽獎、聯繫及寄發獎品之用。參與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如涉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事項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請連結活動網址:線上有獎徵答

二、活動時間:公告日起至114113日下午5止。

三、抽獎時間及方式:原訂於114年11月4日上午10時抽獎(更改為11月10日下午2時),公開抽獎依序由普獎至頭獎,以電腦隨機抽出。並將得獎名單公布於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網站、臉書及馬祖資訊網。

四、獎品:

(一)頭獎1名:統一超商商品卡3000元。
(二)二獎1名:統一超商商品卡2000元。
(三)三獎1名:統一超商商品卡1000元。
(四)普獎108名:統一超商商品卡200元1張。

五、活動對象:限戶籍在連江縣之住民,以及本轄服役軍人,每人僅限填答1次。

六、領獎時間、方式及地點:公開抽獎活動結束後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1700時止,得獎者請持身份證(本轄軍人獲獎者,若戶籍未遷移至連江縣,請出示部隊服務證明),居住南竿鄉至連江地檢署領取獎項,北竿鄉、莒光鄉及東引鄉得獎者經確認身分後,依個人參加活動時所留地址寄送,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身分填寫不完全、錯誤,致無法辨別、聯繫及寄達者,視同放棄。逾期未領取、投遞失敗、無法聯繫及確認得獎者,視同放棄。

七、有獎徵答題目:

線上有獎徵答活動填寫表單網址~請按我前往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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