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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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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處分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7
  • 資料點閱次數:2790

緩起訴處分之作業流程:有二種情形

  1. 本案有告訴人提出告訴之緩起訴處分流程
    →您首先會接獲緩起訴處分書
    →待緩起訴處分確定後
    →本署製作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
    →您接獲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後,請您依通知書上所載之內容履行該履行事項
     

    本案有告訴人提出告訴之緩起訴處分流程圖

  2. 本案緩起訴處分書無告訴人提起之緩起訴處分
    →您首先會接獲緩起訴處分書
    →該案本署將依職權聲請再議,陳送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核備,若准予核備,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製作處分書通知當事人,再送本署執行,本署即製作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
    →您接獲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後,請您依通知書上所載之內容履行該履行事項
     

    本案緩起訴處分書無告訴人提起之緩起訴處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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