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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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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搶車新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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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這是網路傳遞的搶車新招,如果您的車子停在停車場,歹徒在您的後擋風玻璃貼 上一張信函,當您坐進車子從後視鏡發現後,假使您下車去撕掉那張信函時,歹 徒就衝進您的車子,將車開走,而搶了您的車子和車內的財物,遇到這類情形, 您該怎麼辦?歹徒犯了什麼罪?刑責如何? 法律解析: 一、停車場往往是歹徒駐足之所在,過去歹徒大多運用開鎖技巧,打開他人的汽車而偷走該車及車內的財物,但如果歹徒在您的後擋風玻璃貼上一張信函,當您坐進車子從後視鏡發現後,通常的第一個反應便是「去看是什麼東西」,這是歹徒運用人好奇的心理,因此,從預防被害的觀點,您最好在上車之前,先巡視一番,先取下貼在車上的停車費通知單,或如本件的信函,再去開車車,或是進入車子之後,發現有異狀時,趕緊開離,如此一來,歹徒就無法得逞。 二、歹徒雖然只是利用您下車去撕信函的時候鑽進車內,將車子開走,並沒有使用暴力,但是趁您不及防備時將您的車子開走,就構成了搶奪罪,可判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歹徒倒車將您壓倒使您不能阻止時,則是犯搶奪罪,為防護贓物,而有強暴的行為,就是犯了準強盜罪,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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