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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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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思考-為自己投保,但受益人是父母就是孝順了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2989
法律問題: 以下是網路流傳的父子間有趣的對話,頗令人省思: 父:不要一天到晚學人家飆車,讓父母擔心,一點也不知道孝順。 子:那有,我可是有保險的。 父:孝順和保險有何關係,別扯開話題子。 子:當然有關係囉,因為受益人是您ㄚ,我可是一天到晚在製造孝順您的機 會呢? 父:嗯‧‧‧‧那什麼時候要孝順我ㄚ,我已經等不及了 子:‧‧‧‧(接不下去了) 法律解析: 一、從這則有趣的對話,我們要談的是保險契約是射倖契約,也就是說所謂的保險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並不是因為保險之後,就可以不避風險的去做危險的事,並希望受益人能領到保險金,所以,這個孩子的想法基本上就跟保險的用意不符。 二、再說飆車是危害公共行車安全的行為,刑法設有處罰的規定,而且是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所以,飆車不僅讓自己置於危險的狀況,並有可能造成周邊行車及行人的安全,自己犯了罪,又造成無辜的他人死亡或受傷,是要不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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