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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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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可以亂告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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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男子陳勝義出獄後,因不滿曾被羅姓、曾姓友人欺負,今年4月1日愚人節下午,到竹南分局,指羅、曾兩人邀他4月2日中午分持2把手槍、子彈,到竹南鎮某銀行伺機行搶,他因良心不安決定抖出案情,指控兩人涉及預備強盜罪,後來,被警員識破,但當天是愚人節,還是會構成誣告嗎? 法律解析: 一、固然有許多人在愚人節惡作劇開朋友的玩笑,大家也一笑置之,不以為意,但如果是想要讓對方受刑事處分,而虛構犯罪事實,向警察機關誣告時,仍會構成誣告罪,不因當天是愚人節而不構成犯罪。 二、本案陳姓男子只是不滿曾被羅姓、曾姓兩位友人欺負,並非真的有邀他持槍搶銀行,竟向警察告發兩人邀他持槍搶銀行,就是意圖使羅姓、曾姓兩位友人受刑事處分,而向警察誣告犯罪,自構成誣告罪,最重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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