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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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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聲請變更期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3201
回答: 受傳喚之當事人對檢察官傳訊之日期無法到庭,必須變更時,得於期日前以書狀陳明案號、股別,敘明無法到庭之理由,或提出必須變更期日之證明,向檢察官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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