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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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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審中繳納之保證金,何時可以發還具保人?又什麼情況下會被沒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856
1. 偵、審中繳納之保證金,如受有罪判決確定,於受刑人到案執行後,承辦股會自動發還保證金予具保人。 2. 如受刑人經傳、拘無著,且通知具保人帶同受刑人到案仍未到案而通緝,保證金應予聲請裁定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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