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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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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確定前羈押日數,是否可以折抵強制工作處分或監護處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1051
羈押日數應先折抵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如果尚有剩餘羈押日數,可以折抵拘束人身自由之強制工作處分,惟不可以折抵非拘束人身自由之監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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