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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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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深夜睡不著覺,到馬路上閒逛,見到夜歸小姐,竟然尾隨跟蹤,問阿仁應否受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769
A:男子於逛街或其他場合,見有婦女,無正當理由,竟自後跟蹤、尾隨,經勸阻仍不聽從,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機關最高可罰新臺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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