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總統大選 設籍馬祖旅台鄉親返鄉投票違不違法?檢察長回應「可!」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769

設籍連江縣的馬祖旅台鄉親,於總統大選當天返鄉投票,是否構成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
連、宋總統候選人馬祖競選總部主任委員陳雪生及總幹事曹爾忠,昨天聯袂前往連江地檢署拜訪檢察長鄭文貴,表達地方各界意見及看法。

針對多年前馬祖地區部分選民因地方選舉而遭到司法機關以違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妨害投票正確罪」起訴判刑一事,許多仍然設籍連江縣而旅居其他地區的選民疑惑的表示,如果在下個月二十日總統選舉當天返鄉投票,是否仍然會被檢方以同樣罪名起訴?
由於事關選民權益及總統選舉時投票率的高低,陳雪生及曹爾忠向鄭文貴表示,總統選舉是全國性的選舉,選民投票地點的不同對選舉結果不至於會有不同的影響,因此,他們認為總統選舉時,旅居其他地區的選民如果返回連江縣投票,應不構成刑法的「妨害投票正確罪」。

對於陳雪生及曹爾忠表達地方各界意見及看法,鄭文貴表示,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是指選民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為要件。對於鄭文貴的回應,陳雪生表示,總統選舉是全國性的選舉,也是國民的權利及應盡的義務,他希望大家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神聖的一票,屆時務必抽空返鄉投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