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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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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502、152案遭緩刑緩起訴者12/3不要投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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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502、152案遭緩刑緩起訴者12/3不要投票 如前往投票,將撤銷緩刑,緩起訴,並依妨害投票正確行為追訴 (文:馬祖日報)
為避免年底選舉時,「幽靈人口」成為選舉勝負關鍵的票數,連江地檢署昨日再度提出呼籲,五○二案被判緩刑,以及一五二案被判緩起訴的鄉親,如前往投票,將被撤銷緩刑、緩起訴,地檢署另外並將追訴此次妨害投票正確行為。
年底三合一選戰即將進入最後一個禮拜衝刺階段,連江地檢署全力查辦虛報遷徙人口,透過警政與戶政系統的聯防,杜絕「幽靈人口」不法選風。候選人如藉非當地選民的幽靈人口遷徙,達到操縱選舉結果,影響馬祖選舉公平正義,將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妨害投票正確罪。
檢察官高永棟呼籲,五○二案被判緩刑,以及一五二案被判緩起訴的鄉親,今年年底十二月三日千萬不可投票,否則不但緩刑、緩起訴都將撤銷,另外還將依刑法一百四十六條追訴妨害投票正確行為。
檢察官高永棟並指出,所謂幽靈人口指有遷入戶籍,並無居住之事實而無正當理由,且於投票日有投票行為者,也就是虛報遷徙人口。若該鄉親最近幾年有遷徙戶籍,且事實上並未居住在馬祖地區,又無就學、就業、就醫或其他正當理由,則屬幽靈人口,十二月三日不要投票,以免觸法。 (馬祖日報刊 9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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