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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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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選戰起跑 檢察長喊話 打場乾淨漂亮選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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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鄉民代表暨村長二合一選舉登記結束後,也象徵選戰正式起跑,各戰將都已浮上檯面;連江地檢署檢察長賴哲雄除預祝候選人選舉過程順利、結果圓滿外,也再次籲請各候選人及支持者務必在合法前提下進行競選活動,六月打一場乾淨漂亮的選戰。

 連江地檢署檢察長賴哲雄指出,六月十日即將舉行鄉民代表及村長選舉,各候選人也都完成了登記,先預祝候選人們高票當選,並強調將協請各候選人及支持者在合法前提下進行競選活動,尤其選舉罷免法在94年11月修正後,大幅提高行賄之賄選犯罪刑度,觸法者必將身陷囹圄。

 賴哲雄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規定的「投票行賄罪」,將對於投票權人行賄者,改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依現行刑法、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涉犯此項罪名者,不但不可能由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一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亦不可能有緩刑、易科罰金之任何機會,任何人涉犯該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必將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賴哲雄特別提醒鄉親,雖不是現金買票,但只要是提供返馬投票之食宿交通費、招待餐會、招待旅遊、致贈禮品,甚或無償提供勞務等足以影響投票權行使之行為者,都有可能成立投票行賄罪,接受者則會成立投票受賄罪。  最後提醒候選人們固應熟悉法令謹守選舉規範,支持者亦應避免熱心過度,以自己名義替候選人宴客拉票,因其嚴重性與現金買票相同。賴檢察長再次籲請縣內各候選人或支持者務必謹守分際,以合法、公正的方式參選,以免屆時觸法遭致嚴厲之法律制裁。 連江地檢署 刊 馬祖日報 95 年 4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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