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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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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選委會舉行選、監、檢、警聯繫會報 選務人員到位交換意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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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選委會召開第八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選、監、檢、警聯繫會報
離鄉代村長二合一選舉投票日不到二十天,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昨天下午特別舉行選、監、檢、警聯繫會報,會中密切討論競選活動期間及投票日當天,選、監、檢、警間如何加強聯繫、協助與支援,主席主任委員陳雪生表示,此次二合一選舉選務工作雖不若去年繁重,各選務人員也是經驗豐富,但選舉期間變化難測,提醒各選務單位人員務必提高警覺,做好各種應變措施,防止意外發生,而監檢警單位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選務人員也應注意,不可為候選人輔選,嚴守公平一致立場,他也特別呼籲候選人潔身自愛,一起保持馬祖乾淨的選風。
第八屆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選、監、檢、警聯繫會報昨天下午於縣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由縣選委會主委縣長陳雪生主持,地檢署檢察長賴哲雄、選委會總幹事林其達、監察小組召集人陳孔官、警察局局長許呈傑及選委會委員、監察小組成員共十餘人列席參加,會中針對競選活動期間和投票日當天,選監檢警間如何加強聯繫、協助與支援進行廣泛的討論,相互交換意見;達成決議中之重要宣導事項包括:
一、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95年6月5日起至6月9日止;每日上午七時起至晚上十時止。競選活動期間,本會監察小組部份由召集人陳孔官配合處理選舉狀況,隨時聯繫。
二、競選活動期間,各責任區監察小組委員,應於每日晚上九至十時向召集人或本會以電話通報當日各地選舉活動狀況,以利彙整提報選、監、檢、警聯繫會報。競選活動期間及投票日,若有發現或檢舉有關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請儘速聯繫地區檢察官依法偵辦。
三、候選人於競選活動期間,如發現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至第五項、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或第九十五條之一、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之罰鍰案件,請即通報本會監察小組召集人陳孔官協助處理。
四、投票日,本會各責任區監察小組委員自6月10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請於轄區內作重點巡視各投開票所,與各警察分駐所密切配合,以掌握各投票所狀況,有偶然事件應作緊急適當處理。
五、投票日當天所有競選活動一律禁止,責任區監察小組委員應密切防制,並通知各警察分駐所蒐證人員配合到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理。
六、投開票所若有發生違反選罷法事件,責任區監察小組成員應儘速前往處理,並速通報本會研辦,重大妨害選舉暴力、賄選案件,請聯繫駐區檢察長偵辦。
七、投開票所若有發生火災,除由投開票所備有滅火器迅速處理外,請各投開票所直撥119消防單位馳往救火。
八、各鄉開票統計中心作業時間(下午四時至十時),請警力派員維持秩序與安全,以防藉故滋事。請加強警車巡邏,以防制犯罪事件發生,並機動處理偶然事件。投票日違法違規事件包括:投票日當天對投開票所附近從事宣傳品之散發及宣傳車從事廣播或將宣傳車停放於附近、將選舉票撕毀或攜出場外、於有線電視台播放競選廣告。
臨時動議上,針對此次二合一選舉人際關係複雜,陳孔官特別提醒選務工作人員不得輔選,而警方也將在各投開票所加裝監視系統全程錄影,檢察長賴哲雄也特別提出呼籲,馬祖在賄選及暴力的問題上很稀少,但是幽靈人口的問題確實很嚴重,已透過多項管道廣為宣導,呼籲沒有居住事實的民眾千萬不要來馬祖投票。   研討結束後,主席陳雪生在結論中指出,本次鄉民代表及村長選舉選、監、檢、警聯繫會報研討事項,請各位監察小組委員於競選活動期間及投票日當天加強聯繫協助與支援;為淨化選風,本縣杜絕幽靈人口及賄選事件發生,以免影響選情,希望各位監察小組委員及選務同仁能在職務上發揮影響力,順利完成本次的選舉。
連江地檢署 刊 馬祖日報 95 年 5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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