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本署三等書記官徵才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 資料點閱次數:3163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311920200F)三等書記官公開徵才啟事
一、本次甄選司法行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三等書記官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二、資格條件:
(一)「法務部所屬各檢察機關以外現任書記官」或「曾任法院或檢察署或行政執行處書記官」。
(二)經司法特考四等(或丙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考試或經委任職法院書記官升等考試及格者。
(三)經銓敘委任第二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
三、上網期間:自95年11月27日~95年12月18日 四、主要工作項目:紀錄、執行及檢察行政相關業務。
五、辦公地點:連江縣馬祖南竿鄉復興村210號。
六、報名方式:
(一)意者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含自傳)、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所附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於95年12月18日前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人事室林科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連江地檢署三等書記官職務」。
(二)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現職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甄選。
(四)洽詢電話(02)23713261轉6315林科長。
(五)報考人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虛偽變造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