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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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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罪犯減刑條例施行 連江分監一位大陸受刑人受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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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減刑,大陸民眾受益!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昨天(七月十六日)施行,金門高分檢轄區內共有八位受刑人受惠,分別為金門監獄七人、連江分監一人,於昨天上午九時領取憑證,與全國同步辦理出獄;連江分監的受惠人竟是大陸黃岐的民眾林賢正,被放出來後還直說感謝「台灣領導人」,讓他可以早日返鄉,令人莞爾;連江檢察長朱坤茂表示,該署此次以正確、迅速等正面態度,做好這次減刑工作,雖然地區受益人只有一位,但全員還是秉公嚴謹辦理、深具象徵意義。

 為使減刑之受刑人得以順利釋放出監,金門高分檢於月初,即已遵奉法務部指示,以任務編組的方式,成立「減刑作業協調應變小組」,結合轄區金門、連江地檢署,積極協洽金門高分院、金門地方法院、金門監獄、福建更生保護會、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就業服務站及其他社政單位,緊密的聯繫溝通協調,做好各項減刑前置準備作業;其目的是要使整個減刑作業達到法務部所要求的「正確、迅速、安全、關懷」四大目標。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林玲玉表示,此次減刑主要是為了紀念解除戒嚴二十週年,給予罪犯更新向善機會,罪犯減刑條例適用之基準日,以九十六年四月廿四日陳總統對外宣示之日,為減刑之基準日,亦即犯罪須在四月廿四日以前,依該條例規定應予減刑者,才能獲得減刑。

 據法務部統計資料,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全國共約有二萬五千多名受刑人受惠,本署轄區除了今天減刑出監的八名受刑人之外,因為刑期的關係,還有另一部分獲得減刑的受刑人,也將陸續釋放出監;而馬祖地區的連江分監只有一名受刑人受惠,而且還是大陸籍民眾。

 為確保釋放作業程序的完備及作業流程之順暢,院、檢、監及相關單位均事先作充分的溝通協調,並辦理各項前置作業,使此次減刑工作能進行順利而圓滿;此外,福建更生保護會亦適時提供必要的保護及服務措施,希望幫助此次減刑出監的更生人們,能更有信心與能力回歸社會,避免再犯罪。(摘錄馬祖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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