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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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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派任連江地檢署長駐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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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派任連江地檢署長駐檢察官

連江地檢署自92年12月31日開署以來,法務部鑑於連江地區治安良好,犯罪案件較少,業務單純,而僅派任檢察長一人兼辦檢察業務,檢察長除綜理檢察行政業務外,還要辦理刑事案件偵查、起訴案件之蒞庭、判決確定後之執行及觀護、預防犯罪、更生保護、法律宣導及犯罪被害人保護等司法保護業務,但全國唯獨檢察長兼辦檢察官業務的特殊狀況,在96年8月29日新法務部派任長駐檢察官而劃下句點。
法務部施部長認為連江地區雖然刑事案件較為單純,但小三通旅客與貨物均逐年增加,面對複雜的人、貨交流,有必要加強檢察人力。且馬祖地區民眾,尤其是學生畢業後,有相當多數會前往台灣或大陸地區就業就學,必須接觸不同的社會與環境,而必須擁有更多的法律知識,方足以保護自己,亦有加強推廣預防犯罪、預防被害及法律宣導的必要。而更生保護、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更有待努力拓展。因此,特於今年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46期結業時,派任檢察官至連江地檢署。
新派任的林檢察官士淳,68年次,且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的高材生,專長民商法,是難得的青年才俊;又是自己選填自願到連江地檢署服務,更是難能可貴。希望能對馬祖的治安及法律推廣有一番新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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