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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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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本著公正公平原則偵辦連江縣警察局保安隊隊員姜治平重傷害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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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朱檢察長針對媒體報導連江縣警察局及被害人郭鎮源家屬對連江縣警察局處理保安隊隊員姜治平究竟是基於殺人或傷害之犯意刺傷郭鎮源的說法有落差,及對於連江縣警察局經家屬報案後,仍未及時將姜治平移送地檢署,恐有袒護警員姜治平等疑點,表示檢察官偵辦本案,將依公平公正之原則調查證據,不會偏袒警員,籲請民眾放心。
朱檢察長於昨(16)日晚間八時許,獲悉姜治平刺傷郭鎮源案後,立即以電話指示檢察官林士淳馬上指揮連江縣警察局刑警隊製作筆錄及辦理移送,並通知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涂主任達人,主要在於連江縣警察局雖認為姜治平當時遭圍毆,而拾起路旁的鐵器防衛,應係基於普通傷害之犯意,而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未據告訴,故未進行必要之調查;但被害人家屬則認為姜治平是基於殺人之犯意而為,且有電話報案,雙方之說法相去甚遠。惟基於郭鎮源之傷口有兩處,分別寬約三公分及四點五公分,且深及肺組織,有少許血胸及氣胸,是否涉嫌重傷未遂,或殺人未遂,即不無調查之必要,兩罪均屬公訴罪,乃指示連江縣警察局立即製作筆錄,並辦理移送。連江縣警察局亦於今(17)日將姜治平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參酌郭鎮源目前已脫離險境,即將轉往普通病房等情形,命姜治平以五萬元交保候傳。 至於連江縣警察局處理姜治平案件,是否遲延處理而有行政疏失部分,則俟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後,再視情形,決定應否分案偵辦。
連江地檢署對於警民因口角引起衝突,並發生嚴重傷害,深表遺憾。除即代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連江分會致贈被害人家屬慰問金之外,將基於公平執法之立場,積極傳喚證人、勘驗現場、調取就醫記錄,以全面調查證據,並依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決不偏袒,以重建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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