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選民之夜」,看節目領獎品,大家快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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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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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連江縣政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連江分會為使選民「當家作主」,特地在96年12月3日晚間7時,在南竿鄉介壽堂舉辦「快樂選民之夜」,邀請所有的馬祖鄉親共渡歡樂的夜晚,並瞭解防止「假戶口,真投票」及查察賄選的策進作為,除了亞洲大學師生提供的精采節目表演外,並準備了32吋的液晶電視、WII遊樂器、除溼機、電子鍋、烤箱、果汁機、微波爐、電磁爐、DVD播放機、變速腳踏車、7-11禮券等42個「有獎徵答」大獎,此外,還「人人有禮」,只要參加就可以獲得參加獎-價值一百五十元的小手電筒(含鑰匙圈)、麗仕香皂和美觀端莊的檢察官公仔,絕不讓您空手而回。
免費入場,但入場時請向大門口服務台索取入場券,並將存根聯投入抽獎箱,退場時,再憑入場券換取參加獎,熱情邀約鄉親踴躍參加。
連江地檢署聯絡人:陳書記官盛吉22823-110
「快樂選民之夜」有獎徵答題目
1.明年的立法委員選舉是在幾月幾日舉行?(一月十二日)
2.明年的總統選舉是在幾月幾日舉行?(三月二十二日)
3.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賄選的獎金是多少錢?(一千萬元)
4.檢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的獎金是多少錢?(一千五百萬元)
5.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的妻子兒女賄選的獎金是多少錢?(一百萬元)
6.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的助選員賄選的獎金是多少錢?(一百萬元)
7.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家屬、助選員以外的人替立法委員候選人買票的獎金是多少錢?(五十萬元)
8.檢舉賄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給檢舉人多少獎金?(四分之一)
9. 檢舉賄選案件,經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有罪後,給檢舉人多少獎金?(四分之一)
10檢舉賄選案件,經判決確定後,給檢舉人多少獎金?(其餘的全部獎金)
11.檢舉賄選案件,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者,給檢舉人多少獎金?(半數的獎金)
12.檢舉賄選的人,會受到什麼法律的保護,絕對不會曝光?(證人保護法)
13.有選舉權的人應該在選舉區繼續居住幾個月以上,才是合法的選舉人(四個月)
14.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幾歲有選舉權?(二十歲)
15.選舉人投票時,應憑什麼證件領取選舉票?(本人之國民身分證)
16.選舉人在選票上圈選後,不可做什麼事?(亮票或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
17.選舉人在選票上可圈選幾位候選人?(一位)
18.選舉人在選票上圈選兩位候選人之效果?(無效或廢票)
19.選舉人在選票上的圈選欄以外的地方圈選的效果?(無效或廢票)
20.「假戶口,真投票」指的是?(虛設戶籍投票)
21.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虛設戶籍投票,有沒有處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