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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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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最後一波柔性勸導-「萬信齊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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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檢署最後一波柔性勸導-「萬信齊發活動照片連江地檢署朱檢察長繼昨(22)日率同連江縣警察局歐陽局長、刑警隊廖隊長、法務部調查局馬祖調查站裘主任先後拜訪曹成俤、林惠官、曹爾忠等三位立法委員候選人後,又於今(23)日上召開查察賄選督導會報,決定在明(24)日發出最後一波的柔性勸導-「萬信齊發」。
朱檢察長表示隨著立法委員投票日即將到來,賄選傳聞不斷,而馬祖旅台的鄉親,在贊助機票、船票和旅費的人情壓力動員下,仍將大批返鄉投票,甚至已有人發給半數的「車馬費」或「交通費」,使檢警調感受到在選情緊繃的狀況下,仍有人甘冒刑罰挺而走險而憂心忡忡。因此,決定偕同歐陽局長、裘主任拜訪三位候選人,宣示政府查察「賄選」、「假戶口真投票」和「禁止行政資源介入選舉」,及嚴懲重罰的決心都不改變;並決定對所有旅台鄉親發出最後一封的警告信,希望旅台鄉親知所警惕。
「萬信」的內容,主要是告訴旅台鄉親,既然不住在馬祖,如沒有常回住馬祖的事實,已非合法的選舉人,如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回鄉投票,便有可能構成妨害投票正確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接受「車馬費」賄選,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替人買票,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一罪一罰,最高可判三十年有期徒刑。
朱檢察長表示檢警調已查出在台動員和提供「車馬費」的線索,也掌握馬祖負責動員之人員名單,並將於投票日前後一週,在機場、港口及投票所全面蒐證,調取艙單,以查證即將到來的返鄉投票人口。
依最高法院的判決設籍馬祖甚久的人(一般稱之為老幽靈)回鄉投票固然不易構成妨害投票正確罪,但如因接受「車馬費」而回鄉投票,仍然構成賄選罪。因此,檢警調再次呼籲不論是候選人或助選員都要尊重所有旅台鄉親的投票意願,千萬不要動用人情壓力,逼迫他們回鄉投票,又受到處罰;替人買票者,更可能遭判三十年的重刑,將是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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