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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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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三等書記官公開徵才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 資料點閱次數:2689

一、本次甄選司法行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三等書記官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二、資格條件:
(一)現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二)檢察系統以外機關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委任書記官任用資格人員,並曾任法院(含行政法院)或檢察署或行政執行機關書記官之資歷。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
三、上網期間:自97年10月1日~97年10月15日
四、主要工作項目:紀錄、執行及檢察行政相關業務。
五、辦公地點:連江縣馬祖南竿鄉復興村210號。
六、報名方式:
(一)意者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含自傳)、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所附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於97年10月15日前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人事室林科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連江地檢署三等書記官職務」。
(二)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非現職人員及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現職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甄選。
(四)洽詢電話(02)23713261轉6315林科長。
(五)報考人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虛偽變造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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