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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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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方檢察署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機關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977

1、成立防疫小組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由本署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官長及到班法警組成「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小組」,檢察長擔任召集人,各同仁即刻積極辦理各項防疫措施。

2、加強衛教宣導

   請官長密切注意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之疫情資訊(https://www.cdc.gov.tw),俾及時機動因應,並請同仁多上網查閱,以增強防疫意識,如有特殊需求,亦可撥打1922專線。

3、本門禁管

 (1)為加強防疫措施,本署僅開放正門出入口;如有開庭時,先請民眾至正門前往辦理辦到後,再由法警同仁引導至偵查庭區,其他出入口封閉。

 (2)防疫等級經主管機關宣布為一級開設時,應對於進入本署的所有人員要求配戴口罩,並施以體溫測量,凡體溫超過攝氏38度者,應禁止進入,並促請儘速就醫。

4、相關防疫措施

 (1)加强按鈕及門把的消毒清潔。

 (2)各樓層之盥洗室每日以消毒水或漂白水清潔,各洗手檯並放置手部清潔劑及肥皂以加強防制病毒。

 (3)偵查庭報到處置放酒精消毒液或乾洗手液,並促請民眾配戴口罩,但防疫等級經主管機關宣布為一級開設時,應要求配戴口罩。

 (4)偵查庭報到處設告示牌,要求民眾應主動告知近期旅遊有無到過武漢或大陸其他地區。報到處之同仁,宜促請民眾遵守。如民眾有上述地區旅遊史,報到處同仁應即向所屬主管及主任檢察官通報,以便採取必要的防疫措施。

 (5)第一線工作同仁(如法警、警衛、單一窗口人員、收文人員、調解委員、志工、開庭人員及依業務性質有配戴必要者)應配戴口罩。

 (6)第一線工作同仁如發現洽公民眾疑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即主動提供口罩,並請其儘速就醫。

 (7)人事單位應就近半個月內赴大陸地區人員主動詢問關懷,如有疑慮應請其採居家自我隔離。有關公務員居家自我隔離措施,請人事單位將人事行政總處相關規定,儘速摘要公告。

 (8)為避免疫情擴散,減少辦理集會及參訪活動。如有必要,儘量採視訊方式進行。關於新春團拜活動取消。

 (9)辦公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並維持清潔;若辦公環境為密閉空間時,應注意維持空調設備良好性能,經常清洗濾網(隔塵網),以強化空氣流通。

 (10)視疫情發展情形,進行辦公廳舍消毒。

 (11)年假期間若有接觸自大陸地區返台之虞者,必須配戴囗罩。

5、個人自主管理

 (1)請同仁保持經常洗手習慣,洗手時用清潔劑或肥皂清洗至少20秒,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

 (2)個人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發燒、肌肉酸痛、頭痛、喉嚨痛、咳嗽、流鼻涕(水)、全身倦怠等感冒症狀,應立即戴上口罩並向所屬主管報告,儘速就醫。

 (3)於疫情管制期間,下班時間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減少病毒感染機會。

6、其他

 (1)因應防疫期間公共空間及門禁管制所需各項消耗品之採購(如耳溫套、洗手清潔劑、漂白水、酒精、消毒水、口罩等相關用品),所需費用由本署業務費支出。

 (2)除依本建議措施辦理外,亦應配合主管機關發布之防疫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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