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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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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防堵毒品進入馬祖地區並因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施行,連江地檢署召開緝毒執行小組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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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會議

為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於109715日施行,連江地檢署於今日(28日)邀集馬祖調查站、連江縣警察局刑事警察隊及各警察所、海巡署連江查緝隊、第十海巡隊、第十岸巡隊、馬祖憲兵隊、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南竿警察所、關務署基隆關花蓮分關馬祖派出課等單位召開緝毒執行小組會議。

會中由各單位進行業務報告,並由李主任檢察官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修正及落實兩公約刑事訴訟法修正重點進行報告,期使轄區第一線之執法單位,恪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範,在保障人權前提下,全力打擊毒品犯罪暨柔性協助吸毒者戒除毒癮。

本署張檢察長於會中指示,馬祖地區查緝人力有限,各單位應摒棄本位,不分彼此,資源共享、共同偵辦,並嘉許連江查緝隊、刑事警察隊、南竿警察所、馬祖憲兵隊、航警所、馬祖調查站等單位,通力合作,破獲運輸、販賣毒品案,期勉有效打擊轄區毒品犯罪,全力防堵毒品進入馬祖地區,亦不容毒品進入校園,戕害學子,以達到建構「無毒校園」的目標,並要求各單位應加強從施用毒品人口向上溯源,善用科技偵查、運用數位採證鑑識及強化網路巡邏。

連江地檢署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提高製造、運輸、販賣毒品之刑度及罰金,以馬祖地區較常見之第二級毒品為例,販賣的刑度即從7年以上提高至10年以上,最高得併科1500萬元之罰金;另新增成年人對於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販賣毒品者,加重刑度2分之1,以加強對於未成年人之保護;且就持有第34級毒品5公克以上,即處以刑罰,有別於舊法持有20公克以上才處罰。呼籲民眾共同維護馬祖之純淨民風,切勿以身試毒,除戕害身體、又身陷囹圄。也歡迎熱心民眾勇於提出檢舉,檢舉專線為0836-22823,本署絕對保密,對於符合規定者,並核發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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