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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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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檔案應用處所應遵守之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09
  • 資料點閱次數:12

Q:進入檔案應用處所應遵守之事項?

A:1.應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辦理登記,如申請應用檔案者,另應出示審核通知書,由本署人員陪同應用。

     2.禁止飲食、吸菸、大聲喧嘩。

     3.不得破壞環境整潔及應用處所之設備。

     4.抄錄檔案時,以使用鉛筆或可攜式電腦為限;複製檔案時,應依照操作指示,以自行使用影印設備為原則。

     5.應用之檔案,不得攜出本署檔案應用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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