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2932
一、發布機關:
發布機關: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聯絡電話:08-3622823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公告網頁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一)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偵查、執行裁判確定及觀護等刑事案件。
(二)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指全年(月)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靜態資料:指當年(月)底之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底之資料。
(三)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 之規定。
(四)統計單位:
案件:件。
人:人數、人次。
辦案日數:日。
比率:%。
金額:新台幣元。
其他則以表內載明為主。
(五)發布週期:
年資料:每年1月中旬。
月資料:每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