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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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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區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掛牌成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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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區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掛牌成立

99年度基層選舉,鄉鎮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將於99年6月12日辦理投票,連江地檢署為貫徹執行「查察賄選」與防止「暴力介入」政策,以共同維護乾淨選風,特於昨(17)日上午10時正式掛牌成立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依任務編組全日廿四小時值勤,並設置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用信箱號碼,以利民眾檢舉妨害選舉案件。檢舉賄選專線電話:金門高分檢(082)324581、連江地檢署(0836)22823,民眾也可利用24小時免付費電話0800-024-099按4來檢舉賄選。

為落實保護檢舉人之安全,對檢舉人姓名、身分資料,均彌封保存,有關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均不顯露案經檢舉之說明,以防洩漏檢舉資料,對檢舉人之保護甚為周密,民眾可除卻心中疑慮,勇於挺身檢舉,本次村里長或鄉鎮民代表選舉,若經檢舉賄選查獲屬實,並可獲頒最高五十萬元之獎金。

這一次的村長及鄉民代表選舉查察賄選工作,連江地檢署除了持續加強反賄選宣導活動,以期導正民眾正確選舉觀念之外,也針對地區特性,對於轄區最可能發生之現金買票、賣票、旅遊招待、送禮、幽靈人口等妨害選舉案件,結合警、調、政風等機關全力出擊,嚴密部署蒐證。 連江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也特別提醒鄉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七條投票行賄罪,其刑罰已改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又候選人若經查獲賄選行為,即使因而當選公職,檢察官亦將於選後,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使當選者因而喪失公職人員身分,因此候選人一旦涉及投票行賄罪,除須遭受上述刑罰之嚴厲制裁外,也會因為賄選而失去擔任公職的機會,希望鄉親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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