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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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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志工訓練及「修復式司法」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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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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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志工訓練及「修復式司法」介紹

連江地檢署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連江分會為加強轄區志工專業能力,並宣導政策,在101年12月22日下午2時舉辦轄區志工職能訓練,參加人員計有犯保連江分會、福建更生保護會等單位志工外,還包括各鄉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南竿鄉村長及連江地院、地檢、矯正機關職員,研習會在當日下午5時40分圓滿完成。 本次研習會包含「司法保護志工人文思想與風險管理」、「修復式司法介紹」二部分,分別邀請中國醫藥學院講師金文昌(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觀護人)及連江地檢署洪檢察長培根擔任講師。金文昌講師以幽默風趣、深入淺出方式闡釋最新的風險管理及志工基本態度理念,與會人員會後均表示受益良多。洪檢察長則介紹法務部推行在全國各檢察署試辦的「修復式司法」制度,及在連江地區辦理情形,並請與會人員協助宣傳。 地檢署洪檢察長培根表示:志工向來是各單位最有效力的助源,本署將陸續從臺灣遴聘具有專業老師來馬祖,舉辦類似專業講習活動,以提升志工職能。另修復式司法是對於因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即加害人、被害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提供各種談論犯罪及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以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簡單來說,修復式司法是一項犯罪行為的所有利害當事人聚在一起、共同處理犯罪後果及其未來意涵的過程。不僅能實質給予被害人處理走過創傷的情感需求與支持,也能讓加害人充分認知其行為所帶來的破壞結果,進而真誠地認錯悔改、承擔責任,減少將來再犯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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