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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地方檢察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 資料點閱次數:1886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民國109年2月28日
發稿單位: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聯 絡 人:書記官長李瑩芳
聯絡電話:0836-22823      編號:1090228

連江地方檢察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公布施行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已提升為第一級開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依法務部指示,邀集各相關機關成立「防疫處理小組」,並制訂『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防疫處理小組執行計畫』,以加強聯繫並強化查處作為,嚴辦速查各類違反防疫之不法案件,維護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全。

   防疫處理小組由本署檢察長擔任召集人,主任檢察官擔任執行秘書,連江縣警察局及所屬各警察所、法務部調查局馬祖調查站、海巡署偵防分署連江查緝隊、金馬澎分署第一O岸巡隊、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航警局南竿分駐所、基隆港警總隊福澳中隊、馬祖憲兵隊、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移民署連江地區行政中心及基隆關馬祖派出課等各指派人員擔任小組成員。

   防疫視同作戰,「防疫處理小組」成員應迅速反應處理緊急事件,相關作為除依據本署於27日下午召開之『連江地區檢警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刑罰會議』指示外,針對查扣之防疫物資、假訊息查緝及即時澄清、對違反防疫措施之行政裁罰依法強制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悉依『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防疫處理小組執行計畫』執行。

   本署重申,就違反防疫措施之刑事不法案件,將秉持依法嚴辦原則速偵速結,以彰顯政府重視疫情防範及嚴懲違反防疫規定之決心。防疫小組各機關成員將保持密切聯繫,協同分工,發揮政府一體及團隊合作,以維護公共利益,安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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