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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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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質疑 檢方查辦幽靈人口違反比例原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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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質疑連江地檢署此次三合一選舉中,查辦幽靈人口違反比例原則,連江地檢署表 示,若無居住事實以選舉為主要目的,因其足以影響投票正確性,即屬刑法妨害投票罪處罰的範圍,已非憲法保障遷徙自由之範圍。地檢署並再度籲請有意參選明年鄉民代表或村長者,若有動員遷徙或賄選 等不法手段,地檢署將以三合一選舉的標準,嚴加查辦不法候選人、動員者、協助他人共犯的戶長及虛 偽遷徙的民眾。
連江地檢署表示,地檢署針對12月3日所舉辦的三合一選舉,在選前密集宣導,籲請以選舉為主要 目的,無居住事實且無正當理由的民眾,不要參與投票,避免民眾在不知可能觸法之情況下,被動員而 身陷法網,重蹈502覆轍。
提醒民眾不要觸法,是盡司法機關事先告知的義務,也是執法者的責任,地檢署相信確保馬祖選風清 明,是高素質的候選人及選民所期盼的。只要有設籍並繼續居住滿四個月的事實,民眾即可在該選舉區合法行使投票權;相反的,若無居住事實以選舉為主要目的,因其足以影響投票正確性,即屬刑法妨害 投票罪處罰的範圍,已非憲法保障遷徙自由之範圍。
地檢署說,民眾既已長期旅居在外,為表對所在地區的認同,當在實際居住處所行使投票權,如此, 投票權亦不致受損,亦與在地人決定當地政治事務的原則相符,更不致因「籍在人不在」違反法律規定 。
本次選舉有部分民眾反映,其本人實際居住馬祖卻仍接到傳喚通知書一事,地檢署指出,當本於職責 深入查證以期勿枉勿縱,明年之鄉民代表或村長選舉,是以鄉或村為選舉區,地檢署再度籲請有意參選 鄉民代表或村長者,皆能以政見或服務獲得選民的支持,若以動員遷徙或賄選等不法手段,地檢署將以 三合一選舉的標準,嚴加查辦不法候選人、動員者、協助他人共犯的戶長及虛偽遷徙的民眾。
地檢署強調,地檢署偵辦態度明確,所有參與選舉的虛偽遷徙人口及其動員者皆屬犯法,並無所謂有 牌或無牌幽靈人口之別,因應明年選舉,地檢署已要求轄區的戶、警機關,以周全的方法及態度,更精 確的落實戶籍遷入、遷出及戶口查察等職責,務使明年的選舉在合法、公平、公正中進行及完成。 連江地檢署 刊馬祖日報 9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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