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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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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全都露 全民警覺莫上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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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878

連江地檢署、馬祖調查站提供

 法務部保護司表示,通知中獎,要求轉帳繳稅或手續費,或哭叫「爸(媽),快來救我」的詐騙老套已經落伍了,新的詐騙技倆一再翻新,假冒地檢署檢察官厲聲責問通知開庭,為何拒不到庭,要求馬上電話聯絡,趁機詐財,更是詐騙集團無法無天,利用檢察機關行使公權力的強制性、公信力,使不諳訴訟程序及地檢署作業實務的民眾,瞬間來不及反應而受騙的手法,更屢見不鮮,嚴重斲傷政府和檢察機關形象。

 連江地檢署也指出,近來有人利用偽造的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向不知情的寺廟詐取喪葬補助費,則是利用公權力詐財的新發展;整理近一年來,詐騙集團的不同詐術,大概有下列幾種,敬請鄉親提高警覺:

 一、 用空頭支票存入帳戶行騙:

 歹徒以電話通知,告知中獎了,要將存款入帳戶,而要求告知帳號或要求開設指定銀行的帳戶,再告知帳號,隨後,馬上以即期支票存入被害人帳戶,利用銀行票據交換時間差,讓被害人刷存款簿時,誤以為真的收到「獎金」,而依歹徒要求將所得稅或手續費匯給詐騙集團,再撤回支票或根本存入的就是不可能兌付的「芭樂票」,使被害人平白被騙一筆金錢。

 二、 團購手機,到手開溜:

 歹徒假冒主管,藉口替飯店或公司行號員工團購手機,先後到不同的通訊行,表示公司有補助員工,要替員工團購手機,選購高價手機後,並表示要付現,但要回公司向會計請款,請店員將手機送到公司,等店員將手機送到公司後,便叫會計帶新手機,給購買的員工看看喜不喜歡,將手機帶離現場,接著說要拿現金,叫店員等一下,卻藉機一走了之,使通訊行被騙整批高價的手機。

 三、 假綁架翻新,騙你去大陸:

 詐騙集團利用大陸頻頻向台灣人才招手,而在報紙求職欄刊登廣告,如「大陸工廠徵求駐廠管理幹部」,誘使求職心切又不知情之人上當被騙往大陸,歹徒再打電話向家人謊稱被綁架,指示匯款,使被害人不但被惡整,白花了機票和食宿費,還可能誤認為真的被綁架而付了贖款。

 四、 網購新光三越禮券,小心有詐:

 詐騙集團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上,以抽獎抽到用不上,打折標售新光三越禮券,如要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時,則以市面上假鈔多為由,拒絕現金當面交易,要求匯款,但表示可以留下電話、住址等聯絡資料,以取信買方,不過,買方匯款後卻再也找不到對方,而被詐騙。

 五、 催收電話費詐財:


 詐騙集團以電話催繳電話費,如:「你好,這裡是中華電信,您積欠電話費13250元尚未繳清,請盡快繳納,否則斷話。如有任何問題請按123或按9。」由於中華電信服務電話為123,民眾一時不察就直接按了123,歹徒開始展開詐騙,如回答並沒有欠繳電話費時,詐騙集團便會要受話人與「金管局」人員及「刑事局陳警官」聯繫;假警官會馬上打電話過來表示,有人冒用他的個人資料,申請銀行信用卡盜刷,這一連串的詐騙手法,使被害人誤認為真,而以信用卡轉帳,或設定語音轉帳,詐騙集團隨即將帳戶內的存款全數轉出。

 六、 大馬心疼燒傷兒

 台灣詐財新工具:

 詐騙集團將馬來西亞全國知名的燒燙傷孩童「小敬仁」移花接木,剪接「小敬仁」當初全身大面積無皮膚的焦黑身軀照片,還說他全身百分之九十燒傷的焚身,改名為「周盛景」,大剌剌的上網誑稱「讓世界充滿愛,救救周盛景」小朋友,並公布台北富邦銀行萬隆分行的捐款帳號,利用國人的慈悲心與同情心募款,上網「假募款、真詐財」。

 七、 金融資料外洩,需轉帳到「存保監理人」統一保管:

 詐騙集團於行政院為遏止詐騙案一再發生,規定今年六月一日起,各金融機構的金融卡每日匯款上限為三萬元後,利用銀行無摺存款無上限、電子銀行自設上限等便利性,要求被害人分次拿現金,以無摺存款方式存到騙徒的帳戶,或要求被害人利用電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因無摺存款無上限、電子銀行轉帳金額可自定,因此被害人受騙的單筆款項都不少。

 例如:詐騙集團打電話自稱銀行職員,指被害人的信用卡在百貨公司被盜刷,須立即打電話查詢,騙徒還要求被害人到指定的銀行申請語音約定書,說可幫忙申請止付和理賠。如被害人不相信,過幾天,再打電話說被害人的信用卡被冒貸且消費三萬多元,要求迅速向「行政院金融犯罪中心」報案,等被害人依對方提供的電話號碼撥通後,一名自稱女警官的女子接電話,再轉接給一名自稱科長的男子接聽,對方指她的金融資料外洩太嚴重,需轉帳到「存保監理人」統一保管,而以無摺存款方式,請行員存入歹徒所指定的帳戶。

 整體分析詐騙集團的設計與策略,基本上都是利用人性的弱點「貪」以利誘,「怕」以威嚇,「慈悲心或同情心」以詐,其中為增強「威嚇」的效果,從戶政事務所、行政執行署,致最具強制力的法院或地檢署,都成了被利用的對象,詐騙集團甚至猖狂到利用電腦程式設計,顯示其來電為地檢署之總機電話,使被害人依該電話查詢,或向中華電信公司查詢時,證實確為地檢署總機之電話號碼,事實上,於撥打該電話後,均轉接至詐騙集團,再厲聲責問通知開庭,為何拒不到庭,要求馬上電話聯絡,想盡辦法行騙。


 但地檢署檢察官傳喚當事人或證人到庭,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一律使用「傳票」,其他行政機關通知一定會用「函」或「通知書」,更重要的是一定會要求到「地檢署」或「機關」辦理指定之事項,絕對與「錢」無關,根本不會有「轉帳」或「匯款」的問題。因此,我們鄭重的呼籲全國民眾,接到詐騙電話時,一定要「理智」、「冷靜」、「查證」,就不會上當了。如詐騙集團有留下電話或帳號,務必請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檢舉,司法警察或檢察官將依法「停話」、「凍結帳戶」,並迅速偵辦,才能遏止詐騙集團的橫行。 

連江地檢署 刊 馬祖日報    9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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