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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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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明公開抽獎 地檢署公布標準答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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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今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週,連江地檢署特別推出「預防犯罪,永保安康」有獎徵答活動,活動已於四日截止收件,地檢署昨天公布標準答案,並預定明(七日)天上午十時於該署舉辦公開抽獎,陸續抽出22吋高級液晶電視、富士高級數位相機、高級DVD、 4GB隨身碟等大獎,獎落誰家投件民眾拭目以待;此次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正確答案如下:  
一、(4)依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2)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3)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4)以上皆是。  
二、(3)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係設置在下列何機關:(1)地方法院及其分院(2)行政法院(3)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4)縣市政府。  
三、(3)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申請,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逾幾年,即不得為之:(1)二年(2)三年(3)五年(4)十年。  
四、(3)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多少錢:(1)二十萬元(2)三十萬元(3)四十萬元(4)五十萬元。  
五、(4)下列何者應自犯罪被害補償金中減除:(1)已受有社會保險(2)已受有損害賠償給付(3)因犯罪行為被害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受之金錢給付(4)以上皆是。  
六、(2)申請人不服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之決定者,得於收受決定書後幾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申請覆議:(1)六十日(2)三十日(3)二十日(4)十日。  
七、(2)申請人不服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之覆議決定或逕為決定,或覆審委員會未於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為決定者,得於收受決定書或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逕行提起:(1)民事訴訟(2)行政訴訟(3)刑事訴訟(4)訴願。  
八、(1)犯罪被害補償金及暫時補償金之領取,自通知受領之日起逾幾年,不得為之:(1)二年(2)三年(3)四年(4)五年。  
九、(3)下列何者非屬於重傷害:(1)一眼失明(2)二耳失聰(3)三顆牙齒斷裂(4)四肢截肢。  
十、(3)下列何者非家庭暴力或人口販運犯罪行為未死亡或受重傷之被害人所準用之保護措施:(1)緊急之生理、心理醫療及安置之協助。(2)偵查、審判中及審判後之協助。(3)申請補償。(4)被害人保護之宣導。

(摘自馬祖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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