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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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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酒廠前董座 涉賣酒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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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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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酒廠前董座李亨玉、陳傳華,從二○○八至二○一一年間涉嫌違反出貨程序,逕自賣酒給馬酒公司,供其對外販售十四種酒品牟利,其中包括馬英九、蕭萬長就職國宴用酒。廉政署與連江地檢署昨跨海在馬祖、台北八處搜索,約談李亨玉等九人,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偵辦。 由於馬祖酒廠是連江縣政府所有,堪稱是縣府經濟命脈,廉政署為免驚動地方讓行動曝光,十名廉政官前天喬裝遊客搭機前往馬祖入住飯店,昨早才換上西裝,前往馬祖酒廠及馬酒公司搜索,並以證人身分約談現任董事長許明材。

馬蕭就職酒入列 辦案人員指出,馬祖酒廠共替四家酒商代釀酒類,另三家都符合連江縣府酒類承購規定,只有馬酒公司跳過法定程序,未經招標直接買酒,依出貨紀錄看來,酒都是在李亨玉批可下賣出,但辦案人員懷疑前手董座陳傳華任內就已進行。 檢方查出,馬祖酒廠三年內出貨五萬瓶各式酒類,馬酒公司則將買來的酒,以自有品牌對外用馬祖陳高、鴻運金龍、貴妃醉酒等十四種酒品販售,其中包括二○○八年馬蕭就職限量紀念酒、國宴用酒及舉杯酒。 馬祖酒廠昨證實,現任董事長許明材等人遭約談,訊後許低調表示:「不予置評。」至截稿前,陳傳華、李亨玉經連江地檢署囑託台北地檢署複訊後,各以三十萬元、二十萬元交保候傳。 (摘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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