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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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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偵破「借住男」竊案 屋主損失20餘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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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人之心不可無,助人應不忘自保,警察局迅速偵破「借住男」竊案!警察局長王鳳輝表示,春節前後是住宅竊案的高峰期,民眾要作好居家安全防護,左鄰右舍平時應互相聯繫,彼此照應,貴重財物應妥善存放,勿露白成為歹徒覬覦的目標。長期舉家外出時,勿將貴重財物放置家中,必要時可申請警方加強巡邏,警方亦將強化春節期間各項勤務作為,確保馬祖鄉親可以過一個幸福平安的好年。  

南竿警察所日前受理一件住宅竊盜案,被害人陳男表示,8月間因傷赴臺就醫數月,11月底返馬時發現臥室化妝檯抽屜內的勞力士鑽錶、金項鍊、金手鍊等價值約20餘萬元全部不翼而飛,嚇得趕緊報警,原來是好心沒好報。  

被害人的馬祖籍友人偕同柯嫌,於10月1日經小三通進入大陸福州市探尋餐飲商機,10月19日返回馬祖,被害人母親見友人為幼時鄰居,邀請他暫住兒子的客房,柯嫌亦同行入住。  

22日上午10時許,趁友人開車載被害人全家赴南竿機場之際,柯嫌竟趁機搜刮臥室抽屜內的勞力士鑽錶1只、金項鍊、金手鍊、金戒指、金牌等各1條後,即轉往民宿居住,並於10月24日搭機返回臺北後,隨即乘坐計程車至臺北市2處銀樓,將上揭所竊金飾賤價賣給店家,共得款新臺幣20多萬元。  

被害人陳男11月底自臺返家,發現金飾等遭竊,疑是借住友人犯案,經電話聯繫,該2人均否認犯案,始向警方報案;因住宅竊盜損失財物高達20餘萬元,局長王鳳輝十分重視,立即指示刑警隊結合南竿警察所組成專案小組著手偵辦,經勘驗現場跡證顯示係熟人所為,立即調閱相關資料,確認柯嫌犯下本案。  

12月下旬,專案小組掌握到柯男行蹤,跨海在新莊區龍安路緝獲柯男,柯男到案後原矢口否認犯下這起住宅竊盜案,經警方曉以大義,出示相關證據,且提醒被害人母親之前對他的幫助,嫌犯見警方蒐證完整,自知無從抵賴,遂坦承犯行,並帶同警方前往金飾店取贓,但所竊的金飾已被店家送往工廠熔化重製,僅在當舖起出被典當的勞力士鑽錶1支,柯嫌並供稱把贓款拿去還債及與朋友吃喝玩樂,僅剩1700元。雖然事後柯嫌頻頻向被害人懺悔,但全案仍以竊盜罪嫌移送連江地檢署偵辦。 (摘自馬祖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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