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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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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破獲竊盜案 嫌犯深夜潛入賣場「大搬家」 竊物達30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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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破獲竊盜案 嫌犯深夜潛入賣場「大搬家」 竊物達30萬

賣場就是我家!連江縣警察局趕在農曆年前破獲一起竊盜集團案件,陳姓嫌犯深夜扮成忍者潛入賣場「大搬家」;警方佈線追查,在其住處搜出大批菸酒、手機等贓物,並循線將另2名同夥逮捕;年關近歹徒手頭較緊,警方再次呼籲民眾春節期間務必要加強防竊。  

警方指出,縣內一名陳姓男子組成竊盜集團,從105年7月起就多次趁深夜,潛入大賣場行竊,因熟識店內環境,輕易躲避店內監視錄影防盜系統,屢次犯案得逞。  警方經一個多月佈線追查,日前在其住處搜出大批贓物,並將另2名同夥逮捕,查出該團夥涉及多起大賣場竊案,所竊贓物價值達二、三十萬元;陳等同夥已全部招認,被檢方依加重盜竊罪嫌將其中一名共犯收押,餘皆交保釋回。

警方表示,陳姓主嫌為本縣列管的毒品人口,平日不務正業、好逸惡勞,去年7月間某日行經該處大賣場,見賣場外搭設施工用鷹架,入內消費時又見店內保全設施鬆散,僅2、3支監視錄影鏡頭,某扇窗戶扣榫故障,能輕易攀爬鷹架破窗入內行竊,即夥同好友組成竊盜集團,多次趁夜深人靜之際,駕車前往大賣場行竊菸、酒、手機等值錢商品,得手後再低價變賣友人或工人。  

遭竊的店家在7、8月間盤點時發現菸、酒疑似短少,但因店內商品未設二維條碼管制流(總)量,故未在意,直至9月間店員的新款HTC手機遭竊,店門旁窗戶清晨時呈半開狀態,才起疑店內夜間遭人潛入行竊,想自行清查,遲遲不敢報案。直到11月間又驚見大批菸、酒遭竊,才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在縣警局長王鳳輝指揮下,幹員於轄內明查暗訪,日前取得關鍵線索,即報請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指揮偵辦,經前往陳嫌住家調查,陳嫌仍抵死狡賴,俟警方出示證據,始俯首認罪,並於衣櫃夾層內查獲大批所竊的菸、酒及手機等贓物,但大多數菸、酒均已變賣朋友,贓款亦花用一空;全案以加重竊盜罪嫌移送連江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陳嫌是慣竊,目前仍有多件竊案審理中;去年4月間更因毒品案遭通緝入獄,釋放後又重操舊業,將賣場當作自己家,缺錢時就行竊商品變賣維生,家人殷殷勸導無效。自105年7月起,趁凌晨時分大賣場周遭人煙稀少、燈光昏暗,附近又無道路監視錄影設施。竊賊見機,1人把風、2人侵入行竊,用棍子將店內監視鏡頭移位,共竊得商品累計已達新台幣二、三十萬元。  

警察局長王鳳輝呼籲,馬祖民風純樸,除了超商外,商家及廟宇少有裝設監視錄影鏡頭來加強店(廟)內自我防衛,讓歹徒多次行竊得逞,建議各商家、廟宇,只要花少許的金錢,購置裝設一組監視錄影設備,以達到全天候監控的功能。另外住家或商場附近在施工時,應確實檢查家戶門窗,避免歹徒趁機攀爬鷹架入屋行竊;年節外出旅遊期間是竊案的高峰期,多分防竊準備,才可減少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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