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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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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越界盜採海砂陸船 連江地檢署公告7/5拍賣船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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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越界盜採海砂陸船,業經判決沒收確定,連江地檢署已公告7月5日拍賣船舶,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投標;第一宗是今年4月15日舉行「鴻達51號」抽砂船之開標及決標,最後以4819萬元之價格得標,比原訂之拍賣底價3380萬元高出1439萬元。

 地檢署108年度偵字第44號被告連○利等9人越界盜採海砂案,業經連江地院以108年度易字第10號判處船長連○利等3人各有期徒刑7月、唐○飛等6名船員各有期徒刑6月、扣案大陸籍「海盛655號」抽砂船1艘沒收確定,本署為迅速完成拍賣程序,業已完成拍賣公告,將於民國108年7月5日下午3時在本署1樓禮堂拍賣室進行開標。

 地檢署表示,被告連○利等9位大陸地區人民,於民國108年5月22日中午,由船長即被告連○利駕駛海盛655號抽砂船,搭載被告唐○飛、鄭○義、胡○強、鄭○暉、林○文、韋○甫、劉○義、楊○票等8人,共同未經許可,進入連江縣莒光鄉外海2.2浬處之公告限制海域(北緯25度56.815分、東經119度53.816分),竊取海砂。

 後於同日下午2時,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當場查獲,並扣得海盛655號抽砂船1艘(總重約2200噸)及盜採海砂約2000噸。汛期即將到來,地檢署為免船舶停靠於福澳港易生損害,接獲案件後以最速件處理,旋即於同年月31日提起公訴,並完成鑑價程序,於案件確定後翌日即完成拍賣公告程序。

 地檢署指出,採砂船舶之主機、內燃機及相關導航監控設備均性能良好。為使有意參與競標之民眾瞭解船舶實際狀況,除了製作船舶實況影片公布於公開網頁外,並於108年6月27日下午2時至4時及7月3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民眾登船導覽,詳細情況請參閱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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