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有獎徵答活動,38位 幸運得獎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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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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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8年10月29日
發稿單位: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聯 絡 人:書記官長 李瑩芳
聯絡電話:0836-22823 編號:1081029
為宣導政府對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本署特於全國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舉辦有獎徵答活動。活動期間自108年10月3日至10月24日止,雖僅為期近三週但民眾參與熱烈,明信片如雪片般湧入,至活動截止日止,共吸引1895位民眾參加。經審核後僅有46件因逾期、未填寫答案或答案錯誤而喪失抽獎資格,足見馬祖鄉親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均具有正確的觀念與認知。
透過本次活動宣導,可讓民眾瞭解及認同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的內容及其精髓,使社會大眾支持或投入犯罪被害人保護行列。
抽獎於今(29)日下午3時許由本署俞檢察長在大禮堂公開舉行。為求慎重,現場除了本署同仁、記者及民眾全程在場見證外,並全程錄影存證。本次有獎徵答活動得獎名單如下:
頭獎(三洋氣炸鍋)南竿鄉 陳O健
二獎(大同10人電鍋)南竿鄉 曹O薰
三獎(長野不沾熱鐵鍋) 南竿鄉 曹O文、南竿鄉 陳O英
四獎(達新牌榨汁機) 陳O菁、陳O玉、傅O玉、鄭O豪、侯O祥、陳O鳳、劉O昌、邱O武、林O靖、曹O金、陳O祐、林O琪、陳O吾、陳O金、吳O金、阮O鶯、張O英、鄭O恩、陳O明、李O城、王O凌、曹O鈞、陳O萍、林O葳、鄭O俤、林O良、蕭O文、張O菖、陳O元、楊O惠、曹O娥、曹O華、陳O徽、朱O婷
上列得獎民眾本署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領獎(領獎日期自108年10月30日至108年11月8日止),請得獎人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至連江地檢署(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詢問電話:0836-22823*105)領取獎項。(得獎人得委託他人代領,但代領人應攜帶得獎人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至本署辦理)。